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纠错容错机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委办发电〔2020〕56号)的要求,现将本系统实施的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进行公布,实行清单化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规范开展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对于依法不予处罚的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应当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及时核查当事人整改情况,并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附件: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xlsx